-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 发布日期:2017-11-0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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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数量多,节能潜力大、示范性强,在节约资源能源上,公共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进一步掌握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情况,面临哪些问题,近期,我局到各市(区)进行了走访调研,整理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一、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强抓管理考核、狠抓宣传培训、精抓典型示范,“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单位面积能耗下降幅度均超过15%,圆满完成节能工作目标。
强抓管理考核。全市均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201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项目政府绩效考核全覆盖的目标,日常通过明察暗访、相互抽查、指标考核等方式,对节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了我市节能工作的开展。
狠抓宣传培训。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平时举办与节能相关的知识讲座、征文等活动,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此外,每年精心组织节能主题的金点子征集、书画作品展等丰富多彩的节能宣传周活动,让节能降耗意识逐步深入人心。为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分批组织人员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以及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举办的能源综合利用培训班,等等。
精抓典型示范。我市目前已创成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家,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46家。通过创建,在全市公共机构中树立了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厉行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榜样,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了节能氛围的形成和节能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推进虽然有传统思想意识、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转变,但是存在监管、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瓶颈制约。
监管考核执行力不强。一直以来缺乏能耗的定额、计量、考核标准以及行之有效的能源消耗监测网络,各单位能耗情况只能依靠各自上报的能耗统计数据反应,实际用能情况无其它辅助监管方式。同时,由于对乡镇的节能工作没有硬性考核指标,在对乡镇一级的用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时,缺乏约束力,普遍存在执行力不强、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实等现象。
技改专项资金数额不大。节能技术改造所需一次性资金投入较大。早期的公共机构建筑,设计时节能标准低,要进行节能改造动辄几百万元,而依靠公共财政运作的单位每年的工作经费有限,基层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经费更是长期缺乏,节能技术改造无法有效开展,公共机构带头节能的示范效应降低。同时,在制度框架内,通过政府采购选取造价最低的材料,但节能环保材料、设备可能在经济上并非价格最低,这就使得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与政府采购的相关原则相违背,节能技改专项资金难以顺利落实到位。
节能技改动力不足。公共机构节能要出成效,重在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关键在节能改造。近年来,我国鼓励推动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大型建筑节能领域有所发展,但在公共机构领域涉及较少,主要是由于落后设备更新难,不少单位的体量小,改造范围不大,节能公司的投入高而回报率低,不少节能公司不愿意参与。同时,相比工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所用经费属财政拨款,节省了能耗没有奖励,而耗能大也没有相应处罚,加上一些技改项目建设周期长,技改单位在申请财政资金补贴时,在确认节能量及是否符合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这就难以调动积极性,导致公共机构技改动力不足。
节能队伍稳定性不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从业人员需要掌握计算机、机电、建筑、设备等知识,但我市从事节能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节能统计人员基本是兼职。此外,每年有近15%的能耗统计员更换,人员频繁流动造成工作衔接不到位,而新的人员熟悉工作需要一个过程,造成节能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多种手段建立奖惩考核机制。要健全完善奖惩考核机制,推动各级公共机构的节能技改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要求转变,逐步形成一套倡导节能的激励措施。一是建立节能奖惩制度。通过调取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平台资料,对用能单位按照同级不同类、同级同类、不同年度同期进行对比,筛选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低的以及下降率高的前10名予以表彰并给以适当奖励,而对能耗高的前10名予以通报。二是建立能源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对超过定额的部分要求充分说明理由,由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财政局下达限期节能整改意见书,逾期未整改的,财政部门将减少核拨下一年度的财政经费。三是扩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议在综合考核乡镇绩效工作时,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多种渠道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额度。为推动节能技改工作,根据能源审计报告,逐步进行节能改造。一是加大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建立以市级政府资金为主导、市(区)财政联动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机制。按照先小后大、先易后难的原则,指导相关部门优先选择投入小、见效快的项目进行技术节能改造。二是多渠道争取节能改造资金。鼓励各级公共机构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有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如省住建厅的节能监管体系示范城市专项引导资金等。
多种措施提高节能技改积极性。针对相当部分公共机构自身没有专项节能资金,缺少相关节能补助的难题。一是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于数量少、项目小的技改项目,建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财政部门监督审核,对财政资金支付范围内的多个单位、多个小项目加以分类整合,以打包的形式增大体量,提高项目对节能服务公司的吸引力。二是用好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对公共机构使用预算内资金统筹进行维修改造项目的,就节能改造部分进行奖励补助(大型维修另申请专项财政资金的除外),以此鼓励更多的公共机构积极增加节能技改投入。三是开展评先评优及节能技改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技改示范项目评选表彰活动,从中推荐节能工作有特色,使用新技术、新产品进行节能技改并成效显著的单位参加省级、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积极性。
多种方式提高人员专业素养。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创造良好工作氛围,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干的节能管理队伍,不断提升节能管理水平。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充实节能处室(科室)人员力量,有针对性、有步骤、有重点地引进专业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每年定期组织能耗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等方面培训,并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合格证,通过持证上岗,改善因业务不熟出现统计差错等问题。二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快人才培养。要带着问题,到节能工作突出的先进地区开展业务交流。此外,邀请节能方面专家现场授课,答疑解惑,使得节能从业人员增长专业知识,快速提升技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