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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制度正式实施
  • 信息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03-2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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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管理,杜绝违规现象,保障车辆运维经费的合理使用,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泰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了《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并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实施。

《制度》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应遵循经济、适量、安全的原则,确保充电行为既满足车辆运行需求,又不造成资源浪费。部门(单位)的车辆充电可选择自备充电桩、商用充电桩(扫码)或充电卡。自备充电桩和商用充电桩的使用需拍照留存充电电量、充电车牌及累计行驶里程等信息,而使用充电卡则需记录充电前后充电卡余额。

《制度》对充电卡的使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实行一卡一车、车卡相符,严禁为私家车充电,确保充电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人员需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每次充电的相关资料登记留存,并按月核对行驶里程、电耗、充电账目金额,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

此次《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规范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管理,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还能有效保障车辆运维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通过细化充电记录和账目管理,有助于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随着《制度》的深入实施,预计将在泰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形成更加规范、高效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管理体系,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提供支撑。

作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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