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6/2021-331207 分类 部门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04
文号 时效
关于成立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信息来源:事务局
  •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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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局工程项目建设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军 局 长

常务副组长:秦金平 副局长

副 组 长:王如铭 副局长

潘智民 副局长

吉锦忠 副局长

吴兴泰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平 基建处处长

史林楠 房地产管理处处长

许晓峰 市级机关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攀 峰 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曹 俊 市级机关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处,秦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局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平 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副 组 长:刘小东 四级调研员

王 俭 四级调研员、市级机关财会管理

中心主任

成 员:徐 艳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叶 晶 市级机关财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刘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程项目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参加局属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含10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或工程变更项目),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策;

2. 负责审定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编制的设计任务书;

3. 参加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确定;

4. 参加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会审;

5.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参加招标、发包相关技术资料的审查;

6.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7. 督查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8.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参加重大变更签证及工程决算的审核;

9. 参加局属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 参加局属单位大型设备购置、维修、更换方案的确定以及招投标工作;

11. 组织局属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和业务、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全局工程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确定;

2.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招标;

3.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建设项目中的特殊材料、设备的选定与认价;

4.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重大变更;

5.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项目概算控制及资金使用情况;

6. 对局属工程项目进行效能监督;

7.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及个人在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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