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12000036/2021-331207 | 分类 | 部门文件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04 |
文号 | 时效 |
- 信息来源:事务局
- 发布日期:2021-01-0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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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局工程项目建设的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军 局 长
常务副组长:秦金平 副局长
副 组 长:王如铭 副局长
潘智民 副局长
吉锦忠 副局长
吴兴泰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平 基建处处长
史林楠 房地产管理处处长
许晓峰 市级机关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攀 峰 市级机关生活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曹 俊 市级机关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建处,秦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局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平 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副 组 长:刘小东 四级调研员
王 俭 四级调研员、市级机关财会管理
中心主任
成 员:徐 艳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叶 晶 市级机关财会管理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刘小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工程项目监督工作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附件
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参加局属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含10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或工程变更项目),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决策;
2. 负责审定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编制的设计任务书;
3. 参加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确定;
4. 参加项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的会审;
5.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招投标工作,参加招标、发包相关技术资料的审查;
6.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7. 督查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8. 指导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参加重大变更签证及工程决算的审核;
9. 参加局属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 参加局属单位大型设备购置、维修、更换方案的确定以及招投标工作;
11. 组织局属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和业务、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全局工程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单位的确定;
2.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招标;
3.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建设项目中的特殊材料、设备的选定与认价;
4.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建设项目过程中的重大变更;
5.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的项目概算控制及资金使用情况;
6. 对局属工程项目进行效能监督;
7. 监督项目责任处室(单位)及个人在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