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6/2021-331216 分类 部门文件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7-12
文号 时效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零星修缮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事管局
  • 发布日期:2021-08-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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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零星修缮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零星修缮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零星修缮项目管理,规范管理流程,提高实施效率,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零星修缮项目是指我局管理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装修改造、零星维修及设备设施更新等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

第三条 本细则编制以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旨在细化零星修缮项目实施程序和职责分工,未涉事宜均按《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 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零星修缮项目的指导工作。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2. 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综合项目技术特点、方便管理等因素,选择管理(使用)主体或基建处为项目实施单位。

3. 按照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以年为时间单位,通过邀请招标的形式,确定一家单位作为本年度零星修缮项目施工单位,并与之签订施工合同。

4. 通过抽签的方式,从造价服务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一家单位作为本年度零星修缮项目跟踪审计单位。

第五条 管理(使用)主体职责:

1. 根据房屋建筑或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提出修缮需求,办理零星修缮项目立项,协调落实项目资金来源。

2. 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接入,并及时做好现场协调工作。

3. 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与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4. 办理新购物品的入库登记,配合资产管理主体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六条 项目实施主体职责:

1. 按照管理(使用)主体提出的修缮需求,确定施工方案或设计文件。

2. 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3. 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4. 与使用主体办理交接手续,负责施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

第七条 资产管理主体职责:

1. 督促管理(使用)主体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 参与竣工验收,核查固定资产登记、物品移交情况。

三、项目管理

第八条 项目立项。管理(使用)主体根据房屋建筑或设备设施使用情况提出修缮需求,并填写《零星修缮项目立项审批单》(附件一),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并报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第九条 确定施工方案。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零星修缮项目立项审批单》编制施工方案或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

第十条 工程施工。项目实施主体填写《零星修缮项目任务清单》(附件二),将维修任务交给施工单位。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施工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办理变更手续,推进工程进度,严把质量关。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见证施工工作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视项目内容组织管理(使用)主体、资产管理主体参加验收。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局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结算工作。以季度为时间单位,组织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季度审计报告。以季度审计报告为依据,每季支付施工单位当季审计金额的70%;当年末支付至全年审计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满后付清。

第十三条 资产移交、登记。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视项目内容填写《零星修缮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单》,向管理(使用)主体办理资产移交。管理(使用)主体接受移交后,及时向资产管理主体办理资产登记。

四、附件

1. 《零星修缮项目立项审批单》

2. 《零星修缮项目任务清单》

3. 《零星修缮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单》

附件一

零星修缮项目立项审批单

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地点

管理(使用)主体

费用概算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内容

管理(使用)主体:

分管领导:

局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意见

项目实施单位

组长

意见


附件二

零星修缮项目任务清单

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主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审计单位

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项目内容及要求


   




附件三

零星修缮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单

编号: 年 月 日

项目地点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合同金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

项目实施主体:

管理(使用)主体:

资产管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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