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政办: 为做好2020年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方式及时间 1. 各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内各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的催报、汇总、审核工作,并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送本地区能耗数据。 2.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须分别按附件1、2中的报送方式在2021年1月28日前完成年度能耗统计工作;采用纸质方式上报的部门(单位)直接报送至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政府主楼131办公室)。 二、填报要求 1. 请各部门(单位)按《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信息建设规范》要求,督促下属公共机构完成统计报送或履行代报,要求数据准确、全面,杜绝漏报、错报、重报的情况。 2. 请各部门(单位)参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核实确定建筑面积、用能人数、机构性质等基础信息,做到完整、无误。 3. 在做好全年能耗数据上报的同时,应及时整理有关报送数据、信息对应的佐证材料备查。 4. 因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系统升级,请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共机构节能模块中的“制度资料”栏目下载“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信息系统2020版”。 联系人:徐振剑(市区)、陆璐(市级机关),联系电话:86839193,电子邮箱:tzggjgjn@163.com,市本级能耗统计群570582112。
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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